最新交通事故司法解釋全文
交通肇事罪司法解釋:交通肇事罪一般是指最新交通事故司法解釋全文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guī)最新交通事故司法解釋全文 ,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導致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導致人重傷、死亡或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會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的,會被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因而發(fā)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最新交通事故司法解釋全文 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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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司法解釋內容有什么?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司法解釋內容有什么? 為正確審理道路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案件最新交通事故司法解釋全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侵權責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保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事訴訟法 》等法律最新交通事故司法解釋全文 的規(guī)定,結合審判實踐,制定本解釋。 一、關于主體責任的認定 第一條 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對損害的發(fā)生有過錯,并適用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的規(guī)定確定其相應的賠償責任: (一)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機動車存在缺陷,且該缺陷是交通事故發(fā)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駕駛人無駕駛資格或者未取得相應駕駛資格的; (三)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駕駛人因飲酒、服用國家 管制 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駕駛機動車的; (四)其它應當認定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過錯的。 第二條 未經允許駕駛他人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依照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的規(guī)定請求由機動車駕駛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但具有侵權責任法第五十二條規(guī)定情形的除外。 第三條 以掛靠形式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當事人請求由掛靠人和被掛靠人 承擔連帶責任 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四條 被多次轉讓但未辦理轉移登記的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當事人請求由最后一次轉讓并交付的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五條 套牌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當事人請求由套牌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被套牌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套牌的,應當與套牌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條 拼裝車、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或者依法禁止行駛的其他機動車被多次轉讓,并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請求由所有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七條 接受機動車駕駛培訓的人員,在培訓活動中駕駛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當事人請求駕駛培訓單位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八條 機動車試乘過程中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試乘人損害,當事人請求提供試乘服務者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試乘人有過錯的,應當減輕提供試乘服務者的賠償責任。 第九條 因道路管理維護缺陷導致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請求道路管理者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道路管理者能夠證明已按照法律、 法規(guī) 、規(guī)章、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或者地方標準盡到安全防護、警示等管理維護義務的除外。 依法不得進入高速公路的車輛、行人,進入高速公路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自身損害,當事人請求高速公路管理者承擔賠償責任的,適用侵權責任法第七十六條的規(guī)定。 第十條 因在道路上堆放、傾倒、遺撒物品等 妨礙通行 的行為,導致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請求行為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道路管理者不能證明已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或者地方標準盡到清理、防護、警示等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未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或者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地方標準的強制性規(guī)定設計、施工,致使道路存在缺陷并造成交通事故,當事人請求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二條 機動車存在產品缺陷導致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請求生產者或者銷售者依照侵權責任法第五章的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三條 多輛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損害,當事人請求多個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當區(qū)分不同情況,依照侵權責任法第十條、第十一條或者第十二條的規(guī)定,確定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或者按份責任。 二、關于賠償范圍的認定 第十四條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guī)定的“人身傷亡”,是指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權人的生命權、健康權等人身權益所造成的損害,包括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和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各項損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guī)定的“財產損失”,是指因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權人的財產權益所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fā)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xù)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三、關于責任承擔的認定 第十六條 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 交強險 ”)和第三者責任商業(yè)保險(以下簡稱“商業(yè)三者險”)的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guī)則確定賠償責任: (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yè)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 保險合同 予以賠償;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guī)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yōu)先賠償 精神損害 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七條 投保人允許的駕駛人駕駛機動車致使投保人遭受損害,當事人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投保人為本車上人員的除外。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第三人 人身損害 ,當事人請求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未取得相應駕駛資格的; (二)醉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后駕駛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的; (三)駕駛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保險公司在賠償范圍內向侵權人主張追償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追償權的 訴訟時效期間 自保險公司實際賠償之日起計算。 第十九條 未依法投保交強險的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請求投保義務人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投保義務人和侵權人不是同一人,當事人請求投保義務人和侵權人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條 具有從事交強險業(yè)務資格的保險公司違法拒絕承保、拖延承保或者違法解除交強險合同,投保義務人在向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后,請求該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一條 多輛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損害,損失超出各 機動車交強險 責任限額之和的,由各保險公司在各自責任限額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損失未超出各機動車交強險責任限額之和,當事人請求由各保險公司按照其責任限額與責任限額之和的比例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依法分別投保交強險的牽引車和掛車連接使用時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損害,當事人請求由各保險公司在各自的責任限額范圍內平均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多輛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損害,其中部分機動車未投保交強險,當事人請求先由已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保險公司就超出其應承擔的部分向未投保交強險的投保義務人或者侵權人行使追償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二條 同一交通事故的多個被侵權人同時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各被侵權人的損失比例確定交強險的賠償數額。 第二十三條 機動車所有權在交強險合同有效期內發(fā)生變動,保險公司在交通事故發(fā)生后,以該機動車未辦理交強險合同變更手續(xù)為由主張免除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機動車在交強險合同有效期內發(fā)生改裝、使用性質改變等導致危險程度增加的情形,發(fā)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請求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前款情形下,保險公司另行起訴請求投保義務人按照重新核定后的保險費標準補足當期保險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四條 當事人主張交強險人身傷亡保險金請求權轉讓或者設定擔保的行為無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四、關于 訴訟 程序的規(guī)定 第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應當將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列為共同被告。但該保險公司已經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且當事人無異議的除外。 人民法院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當事人請求將承保商業(yè)三者險的保險公司列為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應予準許。 第二十六條 被侵權人因道路 交通事故死亡 ,無近親屬或者近親屬不明,未經法律授權的機關或者有關組織向人民法院起訴主張 死亡賠償金 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侵權人以已向未經法律授權的機關或者有關組織支付死亡賠償金為理由,請求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被侵權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無近親屬或者近親屬不明,支付被侵權人 醫(yī)療費 、 喪葬費 等合理費用的單位或者個人,請求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七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制作的 交通事故認定書 ,人民法院應依法審查并確認其相應的證明力,但有相反 證據 推翻的除外。 五、關于適用范圍的規(guī)定 第二十八條 機動車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時引發(fā)的損害賠償案件,可以參照適用本解釋的規(guī)定。 第二十九條 本解釋施行后尚未終審的案件,適用本解釋;本解釋施行前已經終審,當事人申請再審或者按照審判監(jiān)督程序決定再審的案件,不適用本解釋。 綜上所述,就是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司法解釋 的所有內容,大家在受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后,可以以此為標準,對自己責任有一個清楚地認識,如果有不服的地方,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復核。另外,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所承擔的責任較大,所以大家出行還是要注意遵守交通規(guī)則,以免發(fā)生交通事故。
最高法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司法解釋根據最新交通事故司法解釋全文 我國相關法律規(guī)定,對于機動車駕駛人因駕駛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而造成人身損害、財產損失最新交通事故司法解釋全文 的情形,其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是應當根據人身損害賠償標準來進行賠償的,其具體賠償項目有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yǎng)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最新交通事故司法解釋全文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還有對汽車的維修費和折舊費。因為各地的賠償標準是不同的,因此其賠償的金額也是不同的,其具體賠償金額以實際為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yǎng)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出了交通事故應該怎么處理【法律分析】:發(fā)生交通事故后最新交通事故司法解釋全文 ,一定不要慌最新交通事故司法解釋全文 ,首先要報警,交代好事發(fā)地點和現場情況,隨后拍照取證后等待交警。如果有人員受傷,要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不管誰對誰錯,救人為第一。然后和保險公司聯系,交代清楚事故情況,了解相關維修費用,等待保險業(yè)務員到來,如果碰到漫天要價或是胡攪蠻纏的人,自己能心里有個數,不至于被動。
【法律依據】:《最高院道路交通事故司法解釋全文》 第十五條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fā)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xù)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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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被撞后造成汽車貶值能索賠嗎車輛被撞后造成汽車貶值能索賠嗎
車輛被撞后造成汽車貶值能索賠嗎。在現實社會中對于發(fā)生交通事故的情況是比較多的,如果發(fā)生交通事故,是需要進行責任劃分的,責任大小決定了是否要承擔賠償責任。下面看看車輛被撞后造成汽車貶值能索賠嗎。
車輛被撞后造成汽車貶值能索賠嗎1
1、可以的。
2、需要去具有法律資質的評估鑒定單位,對事故車的整車,進行車輛事故貶值評估、鑒定。然后,以評估鑒定書為依據,民事起訴對方,要求對方賠償事故車貶值差價。
保險公司不是訴訟主體,事故車輛的貶值費不在承保范圍。
目前,在車險理賠中,保險公司暫未涉及到“車輛貶值費這一項內容”,因此,保險公司可賠付相應的修車費用,但車輛的貶值費需車主自己承擔。但是,在汽車二手交易市場上,對于發(fā)生過交通事故的車輛,其估價比無事故車輛要低。
目前為止,貶值費還暫未列入明文規(guī)定范疇,因為大多交通事故缺乏事實依據,在鑒定交通事故之時,車主往往容易忽視可以作為相關證據的依據,所以,貶值費的定論暫時無法定論。按理說,這種貶值損失應該屬于民法的損失范疇。
受害人車輛的貶值權益可以以這種方式方法得到保障。不過,目前《民法典》對貶值費只有原則性規(guī)定,只要車主遇到被撞,都可以提出貶值索賠,然而,相比較人身賠償侵權案件來說,對財產損害賠償考慮貶值價值是有所超前的。
交通事故責任怎么認定
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最新交通事故司法解釋全文 ;
當事人逃逸,造成現場變動、證據滅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因一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fā)生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fā)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各方均無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最新交通事故司法解釋全文 他方無責任。
車輛被撞后造成汽車貶值能索賠嗎2
一、撞車后是否可以要求賠償車輛貶值的損失
我國現行法律法規(guī)沒有明確規(guī)定車輛貶值損失的賠償,但并非完全否認車輛貶值損失。
根據《民法典》規(guī)定,公民、法人由于過錯侵害他人人身、財產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車輛貶值損失如果符合民法上損失的構成條件,就可以受到法律保護。
并不是所有事故受損車輛都可以主張貶值損失,必須滿足:
1、“損害”達到一定程度;
判斷損害是否達到一定程度,可以以車輛的受損部件、整車的安全性、車輛的可操控性是否受損作為判斷依據,在事故對車輛造成了內在的結構性損傷,即使全面修復也不能完全修復到受損前狀態(tài),可認為達到了一定程度。如果只是損壞了車燈、保險杠、車門變形等外部覆蓋件受損,在修復中又予以換新,那么就不會存在貶值損失。
2、存在未來交易的`事實。
貶值損失意味著車輛在未來交易的價格降低,產生的前提是交易事實的客觀存在。貶值損失要得到支持,除了損害達到一定程度外,還要求損害事實具有確定性。車主應舉證證明交易的存在,如舉證證明車輛正在交易市場待售或者經交易協(xié)商后車輛正在運輸途中;車主正在計劃銷售車輛,且已與其他人簽訂了車輛轉讓協(xié)議。若無法就此證明,車輛貶值損失一般也不能得到支持。
二、車輛被套牌違章怎么辦?
因車輛被套牌的,車主可選擇向機動車登記地或違法行為發(fā)生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
根據公安部的相關規(guī)定,對通過交通違法證據圖片比對發(fā)現套牌違法車輛與被套牌車輛特征明顯不符,或者報案人能夠提供證據證明車輛號牌被套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核實證據材料后,撤銷使用套牌期間發(fā)生的交通違法信息,并將相應的交通違法信息錄入套牌管理系統(tǒng)。
對使用套牌期間發(fā)生的交通違法信息屬于省際轉遞信息的,由機動車登記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撤銷;屬于省內轉遞信息的,由違法行為發(fā)生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撤銷。
如遇到車輛被套牌時,交通管理部門往往要求牌照的實際主人駕駛被套牌車輛到場接受檢查,如果不開車就帶好行駛本、駕駛本、身份證等證件本人到場,這自然給車牌的實際主人造成一定的金錢和時間上的消耗。
我國《民法典》規(guī)定: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此,牌照實際主人因被套牌而發(fā)生的合理損失,套牌人均應予以賠償。
關于車輛貶值的損失,其實也是算是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在撞車之后對事故進行處理的過程中,也是可以主張對這部分財產做出賠償的。但具體損失是多少,就需要先做出相應的貶值鑒定才行。
車輛被撞后造成汽車貶值能索賠嗎3
交通事故中車輛貶值損失能得到賠償嗎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fā)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車輛重置費用;
(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xù)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最高院道路交通事故司法解釋全文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guī)定的“財產損失”,是指因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權人的財產權益所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fā)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xù)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