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機動車離開事故現場
根據目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非機動車離開事故現場 ,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若擅自離開事故現場導致事故認定無法取證非機動車離開事故現場 的,是要認定機動車一方承擔事故主要責任的。非機動車逆向行駛的問題,需要具體分析其是否導致事故的主要原因,機動車是否已經做足了必要的避讓措施等等。實際案例中,若非機動車沒有其非機動車離開事故現場 他明顯的交通違法行為,非機動車被認定主要責任的可能性相對不高。
電動車事故怎么處理電動車 撞人后怎么處理在道路上發(fā)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離開事故現場 ,車輛駕駛人應當按照如下步驟操作非機動車離開事故現場 :
(1)立即停車。
發(fā)生交通事故后,車輛必須立即停止。
(2)及時報案。
當事人在事故發(fā)生后應及時撥打110或“122”電話或委托過往車輛、行人向附近非機動車離開事故現場 的公安機關或執(zhí)勤交警報案,報告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及傷亡情況,在警察來到之前不能離開事故現場。
如果是履行職務行為的,還應及時聯(lián)系用人單位,如購買有非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的,還應當及時撥打保險公司電話,通知保險公司到現場。
(3)搶救傷者。
如事故中有人受傷,應設法送醫(yī)院搶救治療,除輕傷本人拒絕去醫(yī)院診斷除外,一般可以攔搭急救部門、醫(yī)院派救護車前來搶救。
(4)保護現場。
保持現場的完整性,能夠獲得事故發(fā)生時的原始證據,對判斷事故發(fā)生的原因及事故責任的認定均具有重要的意義。因此,在交警到來之前應當保護好現場,除非因搶救傷者和財產需要,不得擅自移動現場肇事車輛、傷者、物品等,必須移動時應當標明位置,如有可能,也可以自行先拍照固定證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后,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并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
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
對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況等專業(yè)性較強的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委托專門機構進行鑒定。鑒定結論應當由鑒定人簽名。
機動車刮擦了逆向停著的非機動車后離開現場償責任如何劃分?逆向停著非機動車離開事故現場 的非機動車如果在路邊的話非機動車離開事故現場 ,非機動車離開事故現場 你刮擦到了非機動車離開事故現場 ,你也是有責任的,但你不應該離開現場,應該及時報警,由交警劃分責任,然后按照責任的比例來賠償。
如果非機動車逆向停在機動車道,那么非機動車就是違法行為,這個刮擦事故他應該承擔主要責任,也可能全責,就看事故現場的具體情況了。但你沒有報警就離開,破壞了事故第一現場,那么這個責任的劃分可能就是你的全責了。但是對方的非機動車不一定找你,不找你就沒事了。找你就賠償非機動車損失,不會太大。沒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