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干活弄壞了東西
臨時工干工人干活弄壞了東西 了幾天活兒,不小心弄壞了公司工人干活弄壞了東西 的東西,如果是因為工作上的原因,基本上就不用賠的,如果和工作沒有關系就需要賠償,但是否需要個人完全承擔取決于實際情況。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任何人損壞公私財物都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分析
任何人損壞公私財物都應該承擔賠償責任。在勞動合同中是否有約定工人干活弄壞了東西 ?用人單位是否有管理制度作支持?如果沒有,單位主張賠償沒有法律支持。即使用規(guī)定也不能與法律或行政法規(guī)相抵觸,總之,用人單位讓工人干活弄壞了東西 你全額賠償是不合法的(單位也須要承擔技術管理與指導上的相應責任)。臨時工受傷雇用公司是需要賠償醫(yī)療費用的。一般臨時工與用工者在法律性質上建立的關系屬于勞務關系,不同于雇傭關系,由于雙方當事人在損害的發(fā)生上均無過錯,故適用公平原則,即由受益人在受益范圍內對受損害方的經濟損失作適當補償而不是賠償。是否需要個人完全承擔取決于實際情況。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guī)定》第十六條,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jiān)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并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工人干活弄壞了東西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員工在工作時間弄壞顧客東西怎么辦老板有責任賠償嗎?老板有責任賠償,如果勞動者在事件中有過錯,則用人單位有權向勞動者追償。老板與員工之間是合伙債務并負連帶責任,員工弄壞顧客東西單位有權找員工賠償,但顧客東西單位老板要先行賠償。追償權糾紛包含合伙債務追償權糾紛。合伙債務追償權是指清償了合伙債務工人干活弄壞了東西 的合伙人對超過自己應當承擔數額工人干活弄壞了東西 的部分向其余合伙人追償的權利。
法律分析
擔保人之間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其中一名保證人承擔全部債務后,有權向債務人或者其余負有連帶責任的保證人追償。所以連帶責任擔保人之間可以相互追償。擔保人只要按照擔保合同的約定向債權人清償或者依據法律規(guī)定向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后,即可取得對債務人的償還請求權,即追償權。根據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保證人在承擔保證責任后,可以向債務人追償,理論上將保證人的這種權利稱之為保證人追償權,至于物上保證人也同樣享有追償權,第三人作抵押人時對債務人享有的追償權。相關法律將保證人的追償權同樣賦予承擔了過錯賠償責任的無效擔保的擔保人。擔保人的追償權成為保證人、物上保證人以及無效擔保人均享有的一項民事權利。合伙債務追償是指合伙人對合伙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償還合伙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數額的合伙人,有權向其余合伙人追償。合伙人由于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清償數額超過根據法律規(guī)定的其虧損分擔比例的,有權向其余合伙人追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條 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fā)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工人干活弄壞了東西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第五百一十九條 連帶債務人之間的份額難以確定的,視為份額相同。實際承擔債務超過自己份額的連帶債務人,有權就超出部分在其他連帶債務人未履行的份額范圍內向其追償,并相應地享有債權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其他連帶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可以向該債務人主張。被追償的連帶債務人不能履行其應分擔份額的,其他連帶債務人應當在相應范圍內按比例分擔。
我老公雇人做事工人工作中損壞人家東西,工人有義務賠償嗎?在勞務合同中工人干活弄壞了東西 ,提供勞務工人干活弄壞了東西 的一方造成他人損害的工人干活弄壞了東西 ,接受勞務的一方應當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提供勞務一方有故意重大過失的,接受勞務的一方承擔侵權責任之后可以追償。
法律分析
在實踐生活中,民事主體雇傭他人為自己處理一定事務的情況不在少數。例如。雇傭他人為自己安裝空調,雇傭他人為自己裝飾裝修房屋等等。在這種場合,雙方當事人之間形成了法律上的勞務關系。與正式的勞動合同不一樣的是,這種個人之間的勞務關系比較隨意,時間也比較短。在勞務合同履行過程中,提供勞務的一方可能會造成他人的損害,也可能會造成自己的損害,還有可能會造成接受勞務一方的損害。對于這些損害的承擔問題,民事法律規(guī)范應當作出一定的規(guī)定。對此,《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作出了較為明確的規(guī)定。如果提供勞務的一方造成了其他人的損害,則由接受勞務的一方對外直接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提供勞務的一方不直接承擔責任。但是,如果提供勞務的一方對于損害的發(fā)生具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則在接受勞務的一方對外承擔責任之后,可以向提供勞務的一方要求追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條 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提供勞務一方追償。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提供勞務期間,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提供勞務一方損害的,提供勞務一方有權請求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也有權請求接受勞務一方給予補償。接受勞務一方補償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工人弄壞了別人的東西怎么辦工人在施工做事的當中弄壞了別人的東西工人干活弄壞了東西 ,工人干活弄壞了東西 我覺得按照行規(guī)應該是給人家的東西弄壞了工人干活弄壞了東西 ,要照價賠償的,或者是協商解決,畢竟錯誤在工人干活弄壞了東西 你的工人,所以工人要很禮貌,很尊重的和主人,商討解決的辦法,從中找到一個雙方都能夠滿意,能夠接受的一個好辦法去處理,決不能弄壞了別人的東西,再去做蠻橫的事情,那樣就失去了心一,甚至名聲也沒有了,以后的工作就會影響受到了影響的,一般的來說,只要是工人干活弄壞了東西 你客氣禮貌的和別人去商量這個事情,對方也是會相互給面子,會達成一個雙方都能夠接受的一個辦法的,只要不蠻橫,問題都會解決的
工地上工人干完活第二天東西就壞了,導致無法結賬可以對工人處罰嗎?這要看這東西是怎么壞的來決定工人干活弄壞了東西 !
如果的確是工人弄壞的工人干活弄壞了東西 ,并且與干活沒關系,那么可以對弄壞東西的那個工人進行處罰工人干活弄壞了東西 ;否則的話,當然不能處罰工人,可以處罰包工頭(現在大多數稱為項目經理)。
農民工在建筑工地上干活,由于自身失誤導致東西損壞,造成意外損失,需賠償嗎?需負全部責任嗎?這個主要看老板看承包商工人干活弄壞了東西 ,農民工在工地干活由于自身失誤導致東西損壞造成了意外的損失工人干活弄壞了東西 ,肯定是需要賠償的遇到好說話的老板可能會讓工人干活弄壞了東西 他承擔一部分費用,遇到按規(guī)矩辦事的老板非要農民工一個人承擔也是沒有辦法的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