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門診病歷能做證據嗎
您問的是外傷打官司需要門診病歷嗎打官司門診病歷能做證據嗎 ?需要病歷作為受傷證據。
外傷打官司需要受傷證明和嚴重程度的判斷打官司門診病歷能做證據嗎 ,而門診病歷可以提供這些證據信息打官司門診病歷能做證據嗎 ,幫助患者打贏官司。
打官司是對于發(fā)生利害沖突的雙方來說,他們到官府或長官那里去告狀,請求裁決是非,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的活動,或者因為被人告到官府或者長官那里同對方爭論辯白,以維護自己的正當利益的活動。
20多年前的精神病病例能不能做法庭證據?僅僅這個病歷只能說明10多年前患過精神疾病打官司門診病歷能做證據嗎 ,不能說明現(xiàn)在單位狀態(tài)打官司門診病歷能做證據嗎 ,所以這個可以作為證據之一打官司門診病歷能做證據嗎 ,但是不一定有太大打官司門診病歷能做證據嗎 的證明作用。
打官司時,住院病歷里面的診斷結果可以作為法律依據嗎?是不是必須做傷情鑒定?需不需要法醫(yī)來做?你好
病歷只能證明你曾經因傷住過院打官司門診病歷能做證據嗎 ,但是打官司門診病歷能做證據嗎 ,它不能證明是誰導致你住打官司門診病歷能做證據嗎 的院啊。傷情鑒定不一定是法醫(yī)鑒定,由專業(yè)或指定打官司門診病歷能做證據嗎 的鑒定中心來鑒定。
醫(yī)療糾紛起訴需要哪些證據醫(yī)療糾紛起訴需要提交的證據有:
1、患方的身份及親屬關系證明:患者身份證復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打官司門診病歷能做證據嗎 ;
則還需法定繼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證及戶口簿復印件打官司門診病歷能做證據嗎 ;以證明患者或者其打官司門診病歷能做證據嗎 他人的身份情況。
2、病歷資料復印件,包括患者門診病歷、住院志(入院記錄)、體溫單、醫(y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yī)學影像檢查資料;
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出院(死亡)小結等;這些證據如果醫(yī)療機構以種種理由不予復印,患方可申請法院吊取證據。
3、患者或家屬的誤工證明,如工資單或單位出具的工資證明;無工作單位的,由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無業(yè)證明;
4、相關費用單據和清單,包括相關的醫(yī)療費單據、護理費單據、營養(yǎng)費單據、交通費單據;
如患者傷殘,需提供殘疾等級證明和殘疾用具費單據;如患者死亡,需提供喪葬費單據,傷殘和死亡都應提供患者實際撫養(yǎng)的、無其他生活來源者的戶籍證明及無業(yè)證明;
5、其他,如有關專家的意見、證人證言、鑒定結論、醫(yī)學文獻資料等。證據必須注明證據的來源;書證須提交原件,提交原件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交復制品、照片、副本或節(jié)錄本。
6、如患者委托律師代理醫(yī)療糾紛,則提交簽署的授權委托書,并注明代理權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shù)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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