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鑒定報告分幾步完成
1.受理鑒定評估
二手車鑒定評估機構受理鑒定評估業(yè)務應該了解委托方目標車輛的基本情況車輛鑒定報告分幾步完成 ,確定鑒定評估目的、評估基準日、期望完成時間等。
2.查驗可交易車輛
通過核對實際車輛本身與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等法定證明、憑借以及有關信息車輛鑒定報告分幾步完成 ,判斷車輛是否屬于8種可交易的車輛車輛鑒定報告分幾步完成 ,根據檢查結果確定該車是否可進行交易。
3.簽訂委托書
二手車鑒定評估機構受理鑒定評估業(yè)務時,應與委托方按照本標準所提供的格式要求簽署二手車鑒定評估委托書。
4.登記基本信息
二手車鑒定評估機構受理鑒定評估業(yè)務后,應登記車輛類別、名稱、型號、生產廠家、初次登記日期、表征行駛里程、車輛使用性質、明確營運與非營運車輛等基本信息。
5.判別事故車
通過對前縱梁、立柱以及前后減震器部位等車體骨架的檢查,判別車輛是否存在大事故或存在修復痕跡,以消除消費者最擔心的事故車充當非事故車的疑慮。如確定為事故車,則要特別標注說明,并征求車主意見,是否繼續(xù)鑒定評估(特殊情況除外)。
6.鑒定技術狀況
由二手車鑒定評估師按照車身、發(fā)動機艙、駕駛艙、啟動、路試、底盤以及功能性零部件列表的順序逐項檢查鑒定。如果有不合格的項目,還要對其進行缺陷描述,根據檢查結果確定車輛技術狀況的分值,并確定車輛的技術等級。
7.評估車輛價值
二手車交易一般選用現(xiàn)行市價法,其運用方法:評估價值為相同車型、配置和相同技術狀況鑒定檢測分值的車輛當月內的交易價格;如無相應參照,可從本區(qū)域或從相鄰區(qū)域、當月交易記錄中調取相同車型、相同或相近分值的成交價格,并加以修正。當無任何參照體時,使用重置成本法計算車輛價值。其評估方法是按照相同車型市場現(xiàn)行價格重新購置一個全新狀態(tài)的評估對象,用所需的全部成本減去評估對象的實體性、功能性和經濟性陳舊貶值后的差額,以其作為評估對象現(xiàn)實價值。即:車輛評估價值=更新重置成本*綜合成新率
8.撰寫并出具鑒定評估報告
本標準提供了二手車鑒定評估報告示范文本,二手車鑒定評估機構在完成鑒定評估作業(yè)時,應撰寫并向委托方提交二手車鑒定評估報告。
9.歸檔工作底稿
完成車輛鑒定評估作業(yè)后,應將《二手車鑒定評估報告》及其附件與工作底稿以及相關的照片單獨匯編成冊,存檔備查。
如何辦理車輛評估?一、委托:
1、司法鑒定機構接受司法機關、仲裁機構車輛鑒定報告分幾步完成 的司法鑒定委托。
二、受理:
司法鑒定機構收到委托書后車輛鑒定報告分幾步完成 ,應對委托人的委托事項進行審核,并作出如下決定:
1、對于符合受理條件的,能夠即時決定受理的,司法鑒定機構應當與委托人簽訂《司法鑒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時決定受理的,應當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鑒定委托材料收領單》,在收領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內對是否受理作出決定;
3、對于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退回鑒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說明明理由;
4、對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鑒定機構應當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書面答復。
三、初次鑒定
司法鑒定機構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鑒定機構指定的司法鑒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請并經司法鑒定機構同意的司法鑒定人完成委托事項。
四、補充鑒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接受委托,進行補充鑒定:
(1)發(fā)現(xiàn)新的相關鑒定材料
(2)原鑒定項目有遺漏
五、重新鑒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接受委托,進行重新鑒定:
(1)司法鑒定機構、司法鑒定人超越司法鑒定業(yè)務范圍或者執(zhí)業(yè)類別進行鑒定的;
(2)送鑒的材料虛假或者失實的;
(3)原鑒定使用的標準、方法或者儀器設備不當,導致原鑒定結論不科學、不準確的;
(4)原鑒定結論與其他證據有矛盾的;
(5)原司法鑒定人應當回避而沒有回避的;
(6)原司法鑒定人因過錯出具錯誤鑒定結論的;
六、復核鑒定
對鑒定結論有異議需進行復核鑒定的,其他資質較高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接受委托,進行復核鑒定。復核鑒定除需提交鑒定材料外,還應提交原司法鑒定文書。
七、司法鑒定文書的出具
價格評估司法鑒定要在法定或者約定的鑒定期限內完成司法鑒定后,應當按時出具司法鑒定文書。司法鑒定文書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兩份由司法鑒定機構存檔。
八、出庭
司法鑒定人應當按照司法機關或者仲裁機關的要求按時出庭。司法鑒定人出庭時,應當出示《司法鑒定人執(zhí)業(yè)證書》。
綜上所述,機動車司法鑒定評估流程一般來說分為8個步驟,從當事人或者司法機關等等委托司法鑒定機構到鑒定報告的出具,這中間非常嚴密。由于聘請的司法鑒定機構一般是正規(guī)的,因此對于其出具的報告來說一般是比較公平,且客觀,反映事實。當然如果對鑒定報告具有異議是可以申請重新鑒定。
交通事故車輛鑒定流程?1、凡需要鑒定事故車輛及其他檢材車輛鑒定報告分幾步完成 ,由辦案人在案發(fā)72小時內車輛鑒定報告分幾步完成 ,按規(guī)定項目認真填寫委托書,并由辦案人親自送到鑒定大廳技術科登記,對需要做車輛、物品及人員的司法鑒定的事故,必須由辦案人及雙方當事人三方同時到場,并簽字方可生效,缺一不予受理檢驗。 2、對拒絕到場的當一人或一方拒絕簽字的,辦案民警寫出情況說明,報大隊領導、主管事故科長簽字。如車輛只做痕檢、安檢,到事故鑒定中心直接交費,找當日值日班工程師檢車。如車輛還需做車損作價,須在接到委托書后72小時內出具鑒定結論和報告后,當事人到事故鑒定中心交費,辦案民警到鑒定大廳技術科民警領取交通事故車輛物品損失價格鑒定結論書(哈市物價格認證中心提供),對肇事逃逸案件,要進行鑒定的,大隊領導審批后費用后期處理。 3、領取鑒定報告書必須由辦案人親自到技術科領取,不許擬派、委托他人。遇有節(jié)假日,鑒定時限順延。對面需復檢的事故,當事人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填寫委托書,辦案民警簽字,報請事故處領導審批后,方可執(zhí)行,對已已往變原始狀態(tài)的檢材(如車已解體),不重新鑒定?!兜缆方煌ㄊ鹿侍幚沓绦蛞?guī)定》第四十九條 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自事故現(xiàn)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 尸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對交通肇事逃逸車輛的檢驗、鑒定自查獲肇事嫌疑車輛之日起三日內委托。 對現(xiàn)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窦膊〉蔫b定,由具有精神病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
道路交通事故,按一般流程進行車輛鑒定目前車輛鑒定報告分幾步完成 ,法律法規(guī)對事故車輛中哪些情形需要進行檢驗、鑒定,哪些情形不需要做,并無明確具體車輛鑒定報告分幾步完成 的規(guī)定。因公安部車輛鑒定報告分幾步完成 的規(guī)章僅僅是原則規(guī)定,執(zhí)法實踐中交警部門遇事故車輛一律做鑒定的一刀切的做法,有望在今后的細化立法中予以解決。
附車輛鑒定報告分幾步完成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二十八條、《交通事故處理工作規(guī)范》第四十九條、第五十四條均規(guī)定車輛鑒定報告分幾步完成 :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并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事故現(xiàn)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檢驗、鑒定完成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十日。超過二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檢驗、鑒定報告之日起二日內,將檢驗、鑒定報告復印件送達當事人。當事人對檢驗、鑒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送達之日起三日內申請重新檢驗、鑒定,經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后,進行重新檢驗、鑒定。重新檢驗、鑒定應當另行委托檢驗、鑒定機構或者由原檢驗、鑒定機構另行指派鑒定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重新檢驗、鑒定報告之日起二日內,將重新檢驗、鑒定報告復印件送達當事人。重新檢驗、鑒定以一次為限。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