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水利工程占用耕地補償
我國對水利工程征地農村水利工程占用耕地補償 的補償標準的要求有農村水利工程占用耕地補償 :土地補償費按照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6-10倍計算農村水利工程占用耕地補償 ,安置補助費按照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4-6倍計算,地上附著物按照評估價格計算,青苗補償費按照被征收土地上一季作物的產值計算等。
【法律依據】
《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第二十二條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收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實行與鐵路等基礎設施項目用地同等補償標準,按照被征收土地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規(guī)定的標準執(zhí)行。被征收土地上的零星樹木、青苗等補償標準,按照被征收土地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規(guī)定的標準執(zhí)行。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建筑物按照其原規(guī)模、原標準或者恢復原功能的原則補償農村水利工程占用耕地補償 ;對補償費用不足以修建基本用房的貧困移民,應當給予適當補助。使用其農村水利工程占用耕地補償 他單位或者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耕地,參照征收耕地的補償標準給予補償;使用未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的國有未利用地,不予補償。
修水庫占用農民土地賠償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收耕地農村水利工程占用耕地補償 的農村水利工程占用耕地補償 ,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之和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16倍。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不能使需要安置的移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需要提高標準的農村水利工程占用耕地補償 ,由項目法人或者項目主管部門報項目審批或者核準部門批準。
征收其農村水利工程占用耕地補償 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農村水利工程占用耕地補償 ,按照工程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規(guī)定的標準執(zhí)行。被征收土地上的零星樹木、青苗等補償標準,按照工程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規(guī)定的標準執(zhí)行。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建筑物按照其原規(guī)模、原標準或者恢復原功能的原則補償;對補償費用不足以修建基本用房的貧困移民,應當給予適當補助。
使用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耕地,參照征收耕地的補償標準給予補償;使用未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的國有未利用地,不予補償。
法律依據
《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二十二條 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之和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16倍。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不能使需要安置的移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需要提高標準的,由項目法人或者項目主管部門報項目審批或者核準部門批準。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按照工程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規(guī)定的標準執(zhí)行。被征收土地上的零星樹木、青苗等補償標準,按照工程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規(guī)定的標準執(zhí)行。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建筑物按照其原規(guī)模、原標準或者恢復原功能的原則補償;對補償費用不足以修建基本用房的貧困移民,應當給予適當補助。
使用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耕地,參照征收耕地的補償標準給予補償;使用未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的國有未利用地,不予補償。
移民遠遷后,在水庫周邊淹沒線以上屬于移民個人所有的零星樹木、房屋等應當分別依照本條第三款、第四款規(guī)定的標準給予補償。
農村水利工程占用林地怎么補償?土地征收農村水利工程占用耕地補償 的補償和安置是全國統(tǒng)一農村水利工程占用耕地補償 的。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農村水利工程占用耕地補償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土地補償費為耕地被征收前三年的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數量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數量,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的耕地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的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償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以上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如果農村水利工程占用耕地補償 你按照該規(guī)定計算后,認為對農村水利工程占用耕地補償 你家的補償過少,你可以到當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最好請律師幫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