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依據什么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車禍依據什么法律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車禍依據什么法律 ,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車禍依據什么法律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guī)定
交通事故認定依據什么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
第四十六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過調查后,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fā)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逃逸,造成現場變動、證據滅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fā)生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fā)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三)各方均無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四)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交通事故認定由哪里負責
交通事故中對于事故責任的認定,仍然將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而且在十天內作出認定結果。(一)具有交通事故責任的主體交通事故責任的主體,絕大多數是自然人,就是我們通常說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在個別情況下,法人也可以成為交道事故責任的主體。具有交通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為交通事故責任的主體。法人成為交通事故責任主體的情況通常有,因道路原因和車輛原因造成的事故。這時道路建設部門和車輛制造部門的法人就成為交通事故責任的主體。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第九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第九十四條 當事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交通事故認定依據什么法律 @2019
交通事故保險賠償的法律依據有哪些交通事故賠償的法律依據為《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車禍依據什么法律 ;賠償項目包括:醫(y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yǎng)費以及遭受精神損害的慰撫金等合理費用。 2004年5月1日起車禍依據什么法律 ,《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正式實行,國務院《道路 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簡稱為《辦法》)同時廢止。 對于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項目及 賠償標準 ,以往由《辦法》規(guī)定,涉及 人身損害賠償 的其車禍依據什么法律 他案件的賠償項目和標準也是參照《辦法》計算。 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 3、道路交通事故財產賠償金額的賠償標準。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在賠償項目方面和賠償標準方面貫徹車禍依據什么法律 了全面賠償的原則。 其中賠償項目方面增加了康復費、后續(xù)治療費兩項,并用“ 殘疾賠償金 ”代替“殘疾者生活補助費”。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九十五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為10日。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解書送交各方當事人,調解書經各方當事人共同簽字后生效;調解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解終結書送交各方當事人。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依照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 》第四十六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過調查后,應當根據當事人車禍依據什么法律 的行為對發(fā)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車禍依據什么法律 :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逃逸,造成現場變動、 證據 滅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fā)生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fā)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 意外事故 的,各方均無責任; (四)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車禍依據什么法律 他方無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由此可見,《道路交通安全法》是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法律依據 ,交警部門要嚴格按照法律規(guī)定認真勘查現場,對雙方當事人的 交通事故責任 做出準確認定。只有這樣,當事人才能在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的基礎上就賠償問題進行協商。如果當事人發(fā)現交警部門進行責任認定存在不規(guī)范的地方,要及時向有關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