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酸了怎么賠償
食物變質怎么賠償?消費者如果買到了變質食品食品酸了怎么賠償 ,可以向銷售該變質食品的商家要求退還其購買食品的價款食品酸了怎么賠償 ,同時如果銷售者明知食品變質依然銷售,可以要求其支付10倍于價款或者3倍于損失的賠償金,如果這樣計算所得的賠償金不滿1000元,則按1000元計。當然,消費者不僅可以向銷售者主張賠償,也可以向食品生產者主張權利。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食品酸了怎么賠償 :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屬于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食品酸了怎么賠償 ;屬于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經營者追償。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
買到變質食品怎么賠償【法律分析】食品酸了怎么賠償 :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食品酸了怎么賠償 ,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食品酸了怎么賠償 ,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食品酸了怎么賠償 ,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屬于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于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經營者追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四十條 銷售失效、變質產品的,責令停止銷售,沒收違法銷售的產品和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可以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四十九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九十六條 食品經營者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yè)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食品有問題怎么賠償食品有問題賠償標準是最低賠償1000元。消費者發(fā)現生產者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食品酸了怎么賠償 ,經營者、生產者出賣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等情形的食品酸了怎么賠償 ,可以要求生產者或者經營者支付所付價款十倍或者遭受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增加到一千元。生產經營的食品存在瑕疵但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二千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七條
明知產品存在缺陷仍然生產、銷售,或者沒有依據前條規(guī)定采取有效補救措施,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相應的懲罰性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條
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
超市保質期內變質食品怎么賠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法律)第148條規(guī)定,消費者因購買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酸了怎么賠償 的食品而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同時,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10倍或者損失3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1000元的,為1000元。注 明:食品是指,在保質期限內可供人食用或者飲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傳統(tǒng)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療為目的的物品。
如果,消費者在維權的過程中出現經營者拒付賠償等情形的,消費者可以向當地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進行投訴等方式進行維權。只要消費者投訴內容屬實,違法事實確鑿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法律)第124條等法律規(guī)定,由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依法對食品經營者的違法行為給予如下行政處罰: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10倍以上20倍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簡單的說,只要出售的食品確實已經變質的情況下消費者可以給經營者出一道選擇題,讓經營者自行選擇以下兩項當中的任意一項即可:
A、痛快地向消費者進行賠償損失,并支付1,000.00元的賠償金;
B、消費者有權對上述違法行為進行投訴,由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依法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之后,經營者再向消費者進行賠償損失,并支付1,000.00元的賠償金。
參考資料內容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法律)
第十五條【監(jiān)督權】消費者享有對商品和服務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進行監(jiān)督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檢舉、控告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中的違法失職行為,有權對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提出批評、建議。
第四十條【消費者求償對象】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銷售者賠償后,屬于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于向銷售者提供商品的其食品酸了怎么賠償 他銷售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者其食品酸了怎么賠償 他銷售者追償。
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屬于生產者責任的,銷售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于銷售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銷售者追償。
消費者在接受服務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服務者要求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法律)
第一百二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一)生產經營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二)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生產食品、食品添加劑,或者經營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劑;
(三)生產經營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
(四)生產經營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五)生產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六)生產經營未按規(guī)定注冊的保健食品、特殊醫(y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冊的產品配方、生產工藝等技術要求組織生產;
(七)以分裝方式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業(yè)以同一配方生產不同品牌的嬰幼兒配方乳粉;
(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產食品,或者生產食品添加劑新品種,未通過安全性評估;
(九)食品生產經營者在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責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經營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經營。
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百二十五條規(guī)定的情形外,生產經營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或者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依照前款規(guī)定給予處罰。
生產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未通過安全性評估,或者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相關產品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依照第一款規(guī)定給予處罰。
第一百四十八條 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屬于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于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經營者追償。
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
第一百五十條 本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食品,指各種供人食用或者飲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傳統(tǒng)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療為目的的物品。
食品安全,指食品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yǎng)要求,對人體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食品保質期,指食品在標明的貯存條件下保持品質的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食品安全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法釋〔2020〕14號)第六條 食品經營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消費者主張構成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guī)定的“明知”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已過食品標明的保質期但仍然銷售的;
(二)未能提供所售食品的合法進貨來源的;
(三)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進貨且無合理原因的;
(四)未依法履行進貨查驗義務的;
(五)虛假標注、更改食品生產日期、批號的;
(六)轉移、隱匿、非法銷毀食品進銷貨記錄或者故意提供虛假信息的;
(七)其他能夠認定為明知的情形。